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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49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7-09人气:128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监督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薯类膨化食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等19大类食品54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12批次样品不合格,537批次样品合格。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 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一)标称长沙永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制鲜湿米粉,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标称浏阳天之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烤脖(香辣味)和鸭脖(熟肉制品),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洞口县邱记卤菜店销售的,标称湖南省邱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猪耳朵,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华容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黄花菜,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长沙市雨花区佰昂联百货商行销售的黄花菜,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益阳市赫山区凯璇便利店销售的,标称益阳市赫山区鼎天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姜丝,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宁乡市回龙铺镇回龙铺村宋喜文食品店销售的煎豆子,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醴陵都汇城购物广场销售的炸兰花豆,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标称长沙聚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鱼儿(香辣味),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长沙聚兴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不合格结论。

(十)标称株洲市祺润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鱼仔,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长沙市望城区美特好润发超市销售的红米,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重金属污染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长沙、株洲、邵阳、岳阳、益阳等市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二、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特此公示。

附件: 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表.xls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食品信息表.xls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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