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程序及期限,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3号),质检总局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5号),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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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程序及期限,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3号),质检总局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5号),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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