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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更新食品中海洋生物毒素等的最大残留限量

发布时间:2020-03-19人气:45来源:食品伙伴网



2020年3月17日,新加坡食品局发布某些食品中海洋生物毒素、无机砷和甲醇的最大残留限量。具体如下:

污染物

产品

最大残留限量

麻痹性贝类毒素

双壳软疣

0.80 mg石房蛤毒素当量/kg肉

腹泻性贝类毒素

双壳软疣

0.16 mg大田软海绵酸当量/kg肉

健忘性贝类毒素

双壳软疣

20mg软骨藻酸当量/kg肉

短裸甲藻毒素

双壳软疣

0.80 mg短裸甲藻毒素当量/kg

新型贝毒毒素

双壳软疣

0.160 mg原多甲藻酸-1当量/kg

组织胺

100 ppm

无机砷

2 ppm

甲壳类动物

2 ppm

软体动物

1ppm

甲醇

红酒、白酒和强化酒

3g甲醇/ L乙醇

威士忌、朗姆酒、杜松子酒和伏特加

0.4g甲醇/ L乙醇

其他烈酒、果酒、蔬菜酒和蜂蜜酒

8g甲醇/ L乙醇

据通知,以上规定自2020年4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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